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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2018年7月10日)
日期: 2018-07-11 来源: 《鄂尔多斯日报》 作者: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九批  2018年7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50000201807050002 巴润哈岱村南梁万亩松树林,被村支书田胸世,乱挖倒卖松树,破坏林地,破坏生态。至今未恢复生态。 准格尔旗 生态     经查,巴润哈岱村南梁地段油松初植于1980年,初植株行距1×3米,保存率达到90%。林地于1998年承包到户。2008年,薛家湾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户和村委会的请求,对薛家湾镇巴润哈岱村的松树进行抚育性大苗移植,后期通过村委会统一组织按照“移一补三”的要求进行移植外卖,包括田勋世(即举报人所指“田胸世”)在内的大部分巴润哈岱村村民把自家承包地的大油松也进行了移植外卖。而且按照“移一补三”的要求及时进行了补植,生态未受到破坏。因此,不存在“乱挖倒卖松树,破坏林地,破坏生态;至今未恢复生态”的情况。
    下一步,准格尔旗将继续加大对巴润哈岱村油松林监管力度,杜绝村民自行外卖油松行为。
不属实    
2 D150000201807050008 小区冬天供暖使用燃煤小锅炉,烟尘污染。 东胜区 大气     1.关于“郝兆奎移民小区冬天供暖使用燃煤小锅炉”问题。经调查,东胜区郝兆奎移民住宅小区位于东胜区万正北路西边、城郊结合部,属于东胜区诃额伦街道营盘壕社区管辖。该小区于2005年由东胜区统一规划,房屋由农村移民户自主建设,共有237户(二层砖混结构房屋190户、砖混结构平房47户)。当时,因距离供热管网最近点约10公里,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该小区237户居民均自行安装了家用燃煤供暖炉。
    为有效解决城郊燃煤散烧问题,2016年东胜区人民政府将该小区纳入全区集中供热重点改造项目中,当时大部分居民不同意分摊大暖接入工程相关费用,集体(80%以上住户签字)请求政府对小区实施整体拆迁,后该小区被东胜区人民政府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截至目前,已完成评估140户,已征收80户,计划于2019年年底完成整体征收工作。
    2.关于“烟尘污染”的问题。郝兆奎移民住宅小区居民使用的家用取暖炉规格较小,冬季供暖期间存在轻微烟尘污染。
属实 东胜区责成东胜区房产管理局、房屋征收管理局和诃额伦街道办事处加快对郝兆奎移民住宅小区的拆迁改造进度,有效解决城郊燃煤散烧问题。  
3 X150000201807050006 小区散乱排污,生活污水及雨水未集中进行收集处理,对周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生活垃圾未集中处理。 准格尔旗 土壤,水     1.关于准格尔召镇中瑞民雅小区散乱排污,生活污水及雨水未集中进行收集处理,对周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问题。经查,准格尔召镇中瑞民雅小区实际为鄂尔多斯市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神峰民雅小区,前期规划住宅楼2栋、综合楼1栋,相关审批手续齐全。截至目前,1#住宅楼已建成搬入居民17户,2#住宅楼正在二次结构施工中,综合楼进入基础施工阶段。现该小区共设置2个玻璃钢污水池,容积共计80立方米,小区日排放生活污水约1.5立方米,生活污水通过管网统一收集至玻璃钢污水池内,并按照相关规定,每月进行1次集中抽排收集处理,全部用于村民农田追肥,未出现过散乱排污现象。因该小区2#住宅楼正在二次结构施工中,小区内雨水管网尚未完善,遇大雨天气,小区内会形成地面积水,因属自然降水,不存在化学污染源,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2.关于生活垃圾未集中处理问题。经调查,该小区内配备有垃圾箱,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准格尔旗中旺物业公司统一收集,并集中运送到准格尔召镇垃圾中转站,最后由准格尔旗康洁环卫公司运送到沙圪堵镇固废处理场集中处理。但因2#住宅楼目前处于二次结构施工中,施工场地与居民生活区未完全隔离,加之前期物业管理不完善,服务不到位,导致小区内有少量建筑垃圾及杂物存在。
部分属实 1.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鄂尔多斯市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尽快完善雨水收集排放管网。
2. 准格尔旗房管局责令鄂尔多斯市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物业管理,增加保洁人员,增配垃圾箱,形成长效保洁机制。
3. 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令鄂尔多斯市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区域内建设围挡,将生活区和施工区域隔离。
201876日,鄂尔多斯市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对中瑞民雅小区分管物业经理进行免职。
4 D150000201807050028 鄂尔多斯蒙泰四十五万吨电解铝项目,批小建大,烟尘超标排放,废料废渣超标排放.产能置换指标是虚假的,用的河北曲寨铝业的,本身没有审批手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达拉特旗 土壤,其他污染     2016年12月9日,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产能置换,从江苏大屯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转移取得10万吨电解铝指标。2016年12月23日,蒙泰集团公司90万吨/年铝板带项目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后变更为两期建设,一期年产原铝10万吨和铝板带45万吨,二期年产铝板带45万吨。2017年7月11日,鄂尔多斯市乾恒达实业公司(下称乾恒达公司)通过产能置换的方式,置换35万吨电解铝指标。2017年8月15日,乾恒达公司与蒙泰集团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将35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用于共同建设45万吨原铝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6月4日,通过产能置换,蒙泰集团公司从石家庄曲寨铝业有限公司转移取得8万吨电解铝指标。蒙泰集团公司90万吨/年铝板带项目一期45万吨/年新增8万吨/年原铝扩建项目,获达拉特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备案,在原有10万吨/年原铝基础上扩建8万吨/年原铝项目,建设SY500预焙阳极电解槽58台。目前,扩建8万吨/年原铝项目的环评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公示,正在办理后续手续。
   1.关于“鄂尔多斯蒙泰四十五万吨电解铝项目,批小建大”问题。经查,蒙泰集团公司90万吨/年铝板带项目主体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已基本建成,现10万吨/年原铝项目和环评批复建设74台电解槽手续齐全。目前,企业已建成且完全具备生产条件的电解槽132台,正在建设的电解槽60台。举报人反映“批小建大”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2. 关于“烟尘超标排放,废料废渣超标排放”问题。烟尘处理方面,蒙泰集团公司电解槽烟气净化系统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采用布袋除尘和氧化铝干法吸附净化工艺。2018年6月8日,蒙泰集团公司委托监测机构对电解槽烟气净化废气和厂界氟化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废料废渣处理方面,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捞碳渣、铝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其中,捞碳渣、铝灰属于危险废物,由于当前企业的危废暂存库正处于建设期,已产生的捞碳渣临时存放于阳极组装车间,铝灰临时存放于铸造车间,两个车间地面均已硬化并有防渗漏措施。另外,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由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建设部门统一清理。因此,举报人反映“烟尘超标排放”情况不属实;但产生的危废未按照相关规定储存,“废料废渣超标排放”情况部分属实。
   3.关于“产能置换指标是虚假的,用的河北曲寨铝业的,本身没有审批手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属于违规行为”问题。上述情况已说明,通过产能置换,蒙泰集团公司与石家庄曲寨铝业有限公司转移取得8万吨电解铝指标,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于2018年4月2日和5月17日分别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后由达拉特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
部分属实 1.达拉特旗责令蒙泰集团公司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超规模生产的32台电解槽立即停产、查封扣押,并派专人监督执行。
2.达拉特旗责令蒙泰集团公司在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8万吨电解铝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3.达拉特旗责令蒙泰集团公司对核准产能外在建的60台电解槽停止建设,由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切断电源并查封。同时,要求蒙泰集团公司加快与乾恒达公司办理企业合作等相手续。
4.达拉特旗督促蒙泰集团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加快推进危废库建设,确保7月底前投入使用。责令企业务必于7月底前将已产生的危废合法转移。
5.达拉特旗责成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旗直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坚决杜绝企业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1.2018年6月8日,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对鄂尔多斯市蒙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行政处罚152.88万元。
2.2018年6月29日,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对鄂尔多斯市蒙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0万元。
3. 2018年7月7日,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对鄂尔多斯市蒙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三同时”有关规定罚款20万元,对企业法人代表奥文华罚款10万元。
4. 2018年7月6日,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免去铝板带项目法定代表人、分管环保副总经理、建筑工程部部长职务。
5.2018年7月10日,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对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和旗经信局局长进行约谈。
6.2018年7月10日,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鄂尔多斯市蒙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5 D150000201807050035 装备制造基地的污水及街道的雨水直接流入灌溉的水库,冲塌水库,导致耕地无法灌溉。 东胜区     举报问题中提到的“东胜区装备制造基地”实为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
    经查,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范围内无灌溉用水库和农用耕地,不存在“冲塌水库,导致耕地无法灌溉”的问题。装备制造基地产生的污水全部通过市政管网输送至该基地内的万利水质净化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全部打入油房渠中水拦蓄工程,不存在污水外排现象。装备制造基地所产生的雨水经泄洪口排入吉劳庆川。经调阅东胜区环境监测站2018年6月7日对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相关的吉劳庆川水质监测报告,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不属实    
6 X150000201807050019 翻身村六、七社把沙场承包给个人,破坏林地约100亩,植被约600亩。 达拉特旗 生态     1. 关于“翻身村六、七社把沙场承包给个人”问题。2009年3月,郝军向中和西镇翻身村六、七社(现合并为五社)承包了位于该村境内毛不拉孔兑河道内两块相邻土地用于建设砂场(四至界限:北至新建交界处,东至孔兑畔,西至杭锦旗交界处,南至翻身村交界处),承包期限5年,具体面积承包协议内未约定。2016年4月,袁军向中和西镇翻身村六社承包该社境内毛不拉孔兑河道内一段河道用于建设砂场(以筛架为中心往南、北各100米,以西至杭锦旗,以东至河楞畔),承包期限1年。故“翻身村六、七社把沙场承包给个人”情况属实。
    2. 关于“破坏林地约100亩,植被约600亩”问题。2009年,郝军办理了草原作业许可证、河道采砂证,但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并于当年8月在上述承包地南段建立砂台开始采砂。经实地勘测,郝军在所承包土地176.40亩范围内(天然草地11.66亩,其余为季节性河流河道,经达拉特旗林业局、该村社长核实无林地)进行采挖,其它区域未采挖。2011年下半年,该砂场彻底停产,采砂设备全部拆除;承包期满后,郝军于2014年3月25日将该块承包土地交还中和西镇翻身村,开挖的采坑已通过洪水自然淤积恢复平整、地块植被也已恢复。2017年,袁军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又私自搭建沙台拟在上述地块采砂,被达拉特旗国土资源局及时制止并责令其拆除了洗砂设备,现土地已交还翻身村。
部分属实 达拉特旗落实定期巡查责任制,成立由国土、水务、农牧业、林业等部门组成的非煤矿山联合执法检查组,按行业要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建立起了动态监管长效机制,不定期对全旗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并对重点地区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无证开采、私挖滥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并取缔。 1. 2018628日,调查组对郝军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违法开采河砂行为,已移交公安机关作后续处理;对其违法占用11.66亩草地的行为,已交由达拉特旗农牧业局作后续处理(预计714日前完成)。
2.2018629日,调查组对郝军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建立砂台行为,已交由达拉特旗国土资源局作后续处理(预计714日前完成)。
3. 2018629日,达拉特旗国土资源局对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给予警告处分。
4. 2018629日,达拉特旗农牧业局对时任达拉特旗两禁办副主任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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