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和自治区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的函》(内环办〔2018〕234号)有关文件要求,鄂尔多斯市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地质测绘院对保护区鄂托克境内范围进行了勘查核实,编制完成了《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划边界勘测定界核准报告》,核准后,保护区范围为东经:106°44′32.59″— 107°44′26.300″北纬:39°15′02.98″— 40°09′14.820″之间,保护区面积为436116.4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37128.94公顷、缓冲区面积53784.17公顷、实验区面积245203.29公顷。现对勘界立标结果进行公示。
2018年7月23日